环保部连发6项新规封堵环评黑洞
更新时间:2017-12-18| 浏览次数:8791
从3月2日到3月24日,22天时间里,环保部连续发布6项有关环评通知、规定等,环保部不仅明确给出了“红顶中介”脱钩时间表,而且在最新公开的《关于严格廉洁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提出,严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其家属插手环评。
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被认为是从源头防止污染产生的第一道防线,一个建设项目环评通不过审批,就意味着这个项目不能上马。因此,环评审批无形中成了环保部门里权利最大、利益最集中的部门。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领域却是乱象丛生。
中央第三巡视组对环保部专项巡视彻底揭开了环评领域中种种黑幕。2月11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公开通报称,环评领域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环评违法违规现象大量存在,背后隐藏监管失职和腐败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环评审批,或者开办公司承揽环评项目牟利;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红顶中介”现象突出,容易产生利益冲突和不当利益输送;环评机构资质审批存在“花钱办证”现象,后续监管不到位;把关不严、批而不管、越权审批不仅导致污染隐患,而且加大权力寻租空间;地方环保部门环评审批中腐败问题易发。
2月27日,新任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决心彻底整肃环评业界存在的问题。
3月2日,环保部发布《关于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人员处理意见的通报》,点名批评63家机构和22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3月5日,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3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廉政规定》;3月1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3月20日,公布《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3月24日,印发《关于严格廉洁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的规定》。
环保部表示,最新公开的规定,目的是防止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环评审批,或者开办公司承揽环评项目。
根据规定,环保系统行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当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均不得插手环评。即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环评审批、技术评估部门人员或者有关负责同志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提出要求,影响环评审批或者干扰正常的环境监管、执法活动的行为。
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及其亲属严禁要求有关部门或者人员降低建设项目环评类别、拆分审批、超越审批权限审批环评文件;严禁为建设单位指定或者推荐从事环评、验收调查工作的技术咨询机构;严禁通过暗示、默许、同意或者要求相关单位或者人员违反审批程序;严禁通过说情、批示、打招呼、强令等形式影响、干预有关单位和人员,降低审批、验收或者资质标准;严禁开办公司或者参股承揽环评项目等。
环保部要求,发现涉及上级机关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环评审批,或者承揽环评项目的,应当记录在案并及时报告上级环保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按照规定,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依规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